东京拟承担奥运费用6000亿日元

有关2020年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费用负担问题,相关人士19日透露,东京都已拟定分担框架方案。东京都政府和奥组委各承担6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71亿元),中央政府承担1500亿日元,东京都以外承办赛事的地方政府作为运营费共计承担400亿日元。

东京都希望能得到其他地方政府的理解并力争于本月达成协议,但由于有些地方强烈反对由当地负担,协调工作能否顺利推进是个未知数,金额也可能出现变动。

除东京都以外承办赛事的有北海道以及宫城、福岛、千叶、埼玉、神奈川和静冈6县。东京以外的临时场馆的建设费用为500亿日元,已确定由都政府和奥组委各自负担250亿日元,无需地方政府负担。运营费的负担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据分析,东京都政府总负担额设为6000亿日元是为了将负担额与由民间资金提供的奥组委保持相同,使得投入大笔税金更容易得到理解。中央政府的负担是主会场新国立竞技场的建设费以及残奥会经费的四分之一。奥组委于16日表示力争从去年12月编制的5000亿日元的预算增加1000亿日元的收入。

东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19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将负担视为奥运经费,还是视为地方政府的行政经费,有必要做好区分工作。”奥运相丸川珠代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称:“整体费用的负担需得到包含相关地方政府在内的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