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费者厅将对互联网广告展开大规模调查

20日采访日本消费者厅相关人士获悉,围绕被称为“联盟营销”的互联网成果报酬型广告,该厅将以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和中介公司为对象着手展开大规模实态调查。广告由400万~500万个人以副业为目的制作,市场规模持续上升至3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89亿元),表现活跃。另一方面虚假、夸大广告等违规现象也很多,接近放任自流的状态。消费者厅旨在通过调查掌握业界全貌,用于制定互联网广告规则和加强管制。

据国民生活中心介绍,围绕互联网广告的纠纷咨询去年约达8.6万件,创新高。其中“看到联盟营销后仅网购了1次商品,但不经意间被签定期购买合同”的咨询较多。

广告制作者被称为“联盟营销者”,受中介公司委托在自己的网站等平台宣传广告主的商品。网站上附有商品购买网站链接,若消费者点击其购买则成为业绩,经中介公司获取报酬。这类中介公司被称为“ASP”,据称日本国内约有100家。

另一方面,互联网广告中若存在虚假、夸大的表述,依据《反不当赠品和不当标识法》仅广告主成为处分对象,因此即使联盟营销广告内容存在违法,广告主也往往以“联盟营销者擅自标识”的说辞逃避。此外还有过即使消费者厅敦促纠正也向ASP方面表示“只知道邮件地址”置之不理的情况。

有关联盟营销,消费者厅2018年以声称“14天期间体重减少12.8公斤以上”的保健品广告没有根据为由,勒令大阪市电商企业“Brain hearts”缴纳罚款。

消费者厅将在本年度内启动调查,把结果用于制成指导方针等。若有必要则探讨上调《健康增进法》和《医药品医疗器械法》(原药事法)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