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男子走私43克海洛因被新加坡政府判处死刑

马来西亚《星报》援引被判死刑者家属的话报道称,马来西亚一名34岁的公民达马林甘(Nagentram Dharmalingam)2010年因将43克海洛因带入新加坡(Singapore)而被判处死刑。

据该报报道,他在周三早上被执行了死刑。

周二,新加坡(Singapore)(Singapore)一家法院驳回了被告律师提出的暂停执行死刑的最新请求。

达马林甘于2010年被判处死刑。他原应在2021年11月被执行死刑。高等法院在马来西亚公民律师的上诉和请愿后维持了原判。最近的上诉和请愿称,被判刑的男子患有精神障碍疾病。辩方认为,不能对其实施死刑。

去年11月,因达马林甘在监狱中感染了新冠肺炎,因而死刑被推迟执行。

周一的最后一份请愿书是由达马林甘的母亲通过律师提交的。然而,这份请愿书和之前的所有请愿书一样,均被法院驳回。新加坡(Singapore)政府认为,已向被判刑者人员提供了所有新加坡(Singapore)法律中存在的就一审法院的决定进行辩护和上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