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管电动车远光灯

电动车违规加装、滥用远光灯的乱象,由多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监管,并非单一部门负责,各地已形成“路面+源头”的联合治理体系。

一、核心监管责任主体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负责路面执法,通过定点设卡、流动巡逻的方式,拦截检查灯光刺眼的电动车。
  • 对非法加装强光灯的行为,责令现场拆除、恢复原状,部分地区可处100元以内罚款。
  • 对违规使用灯光的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将电动车非法改装纳入常态化交通整治重点。
  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从源头管控,排查线下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店,打击经营性加装、改装远光灯的行为。
  • 对违规销售不合格改装灯具的商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联合网信、电商监管部门,督促平台下架违规改装灯具商品,压实平台审核责任。
  1. 行业主管部门
  • 针对外卖、代驾等高频夜间用车行业,督促平台开展骑手车辆自查,对加装违规远光灯的骑手采取责令整改、限制接单等措施。

二、各地已落地的典型整治措施

  • 江西、湖南等地采用“定点检查+流动巡查”模式,重点路段不间断设卡排查,同步走访辖区门店宣传法规。
  • 上海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要求在相关商品页增加“请勿用于改装电动车”的安全提示,累计下架问题灯具链接277个。
  • 柳州在2026年5月起开展专项整治,覆盖主干道、学校医院周边等事故多发路段,同步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 南昌依据本地管理条例,明确禁止电动车加装高强度照明灯,拒不整改的可依法扣留车辆。

三、当前监管的难点与优化方向

  • 现有国标仅对电动车近光灯作出强制性要求,远光灯相关规范为推荐性标准,对车辆出厂自带远光灯的滥用行为缺乏直接处罚依据。
  • 多地交管部门已建议深化技术手段应用,研究通过电子摄像头抓拍电动车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扩大管控覆盖范围。
  • 后续将推动国家层面出台远光灯相关强制性标准,从生产端源头减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