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原党委常委、院长、原雷神山医院院长王行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行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决定给予王行环双开处分。
核心通报(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6-04-18)
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原党委常委、院长王行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双开)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违纪违法事实
对抗组织审查: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串供、伪造证据。
组织纪律:在干部任用考察中,隐瞒事实真相为本人谋取人事利益。
廉洁与群众纪律: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领取绩效奖金;违规向医药企业摊派费用。
工作纪律:在医院工程项目监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核心职务违法:在医疗领域搞新型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性质与影响
王行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人物背景
王行环,1965 年生,北京大学医学博士,泌尿外科专家,曾两度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2015 年 7 月任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院长,2020 年新冠疫情期间兼任雷神山医院院长,曾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5 年 12 月 29 日官宣被查,此前已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处理依据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作出上述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