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判的一起真实大案:河北邢台某公司采购 50 箱飞天茅台,其中 41 箱(82%)为假酒,仅 9 箱真品。
河北邢台一公司购50箱飞天茅台,经鉴定41箱为假货。经查,龚某从茅台镇小作坊购散酒,灌装封装成41箱假茅台,搭配9箱真酒售予该公司。近日,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一、案件核心事实(2026-05-12 公布)
买方:河北邢台某公司
交易:2023 年 11 月,向龚某采购 50 箱飞天茅台,总价 30 万元(约 6000 元 / 箱)。
货物:龚某提供 41 箱假酒 + 9 箱真酒,分三批发货。
假酒来源:茅台镇小作坊散酒,私自灌装、封瓶、造假盒,假冒 “贵州茅台” 商标。
判决(一审,邢台经开区法院):
被告人龚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有期徒刑 1 年 3 个月,罚金6 万元。
龚某系累犯(2022 年 6 月假茅台案刚出狱),从重处罚;坦白认罪,从轻处罚。
二、法律要点(买方维权参考)
刑事层面:售假者触犯《刑法》第 213 条(假冒注册商标罪),金额大或情节严重可判 3–10 年。
民事索赔(公司可主张):
退一赔十:按《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假酒属不合格食品,可要求退还货款 + 10 倍赔偿(本案 30 万货款可索赔 300 万)。
维权成本:鉴定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可一并主张。
取证关键:
合同、转账记录、发票、聊天记录;
完整开箱视频、茅台官方鉴定报告(《产品辨认表》)。
三、风险警示(企业采购高端酒)
低价陷阱:远低于市场价(如正品约 1490 元 / 瓶,本案仅 1000 元 / 瓶),高度可疑。
真假混卖:少量真品 “打掩护”,降低警惕,本案典型。
渠道为王:务必通过茅台官方授权经销商、大型商超或官方商城采购,保留全套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