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奥盛科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硅基合金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新疆奥盛科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硅基合金一体化项目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奥盛科技有限公司绿色低碳硅基合金一体化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工业园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建64万吨硅铁生产系统项目,共设4个冶炼车间,总计布置16台45000kVA半封闭矮烟罩矿热炉。配套4套原料自卸、储、配、上料一体化原料系统,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eDNFXqndNW-d5h5wA9lCA
提取码: 416m
(2)纸质版查阅途径: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新疆奥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然
联系电话:17755052277
环评机构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7-6781841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即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公示单位:新疆奥盛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